井陉县安全生产协会关于石家庄联飞冷暖设备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通过安全生产小微标准化评审的公告

       根据《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(试行)》(冀应急〔2022〕21号)的规定,经考评,石家庄联飞冷暖设备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已通过安全生产小微标准化评审,现予公告。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。

 

 

附件:石家庄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公告名单

首页    通知公告    井陉县安全生产协会关于石家庄联飞冷暖设备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通过安全生产小微标准化评审的公告